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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排,综合考虑替代水源条件、超采程度、重点基础设施和重要文物保护等因素,划定了全省地下水禁采区范围。
郑州深层承压水禁采区为:东界至中州大道-东风东路-东风南路-经开区第八大街,南界至南三环,西界至西三环嵩山南路立交桥-西三环-化工路-西四环-莲花街-科学大道-北三环-江山路-三全路,北界至三全路,面积200平方公里。
同时纳入“禁采”行列的,还包括重点基础设施和重要文物周边禁采区。通知提出,在地下水禁采区内,除应急供水外严禁新凿取水井,停止新增地下水取水许可。同时,我省对禁采区内已有地下水用户将加强取水许可管理,对取水许可证到期的,无特殊情况将不再核发取水许可证,促进地下水用户转换水源。
城市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
自备水井限期关闭
综合考虑替代水源条件、超采程度等因素,我省决定划定深层承压水限采区面积929平方公里。其中郑州市,外边界为薛店镇花庄-龙湖镇小洪沟-马寨村-二砂村-沟赵-毛庄-森林公园-祭城-二郎庙-孟庄镇后宋村;内边界为限采区边界,面积562平方公里。
省政府要求,在地下水限采区内,城市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除应急供水外,严禁新凿取水井,严控新增取用地下水。
值得一提的是,今后,我省深层承压水原则上将作为应急和战略储备水源,除经严格审批的应急供水、生活及特种需求供水外,其他供水将使用替代水源。各级政府要制订方案,限期关闭城市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