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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凯邦公司嚣张跋扈 行贿官员站台助力

时间:2023-08-08 18:43

来源:法制聚焦作者:admin点击:

近日,接重庆黔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黔程公司)反映:2014年12月21日,该公司总承包重庆凯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凯邦公司)工程,因为凯邦公司不履行工程承包合同,导致双方进入了仲裁程序,截止目前凯邦公司应支付黔程公司工程款本息已超过1.7亿元。同时,另有两个案件正在诉讼中,涉案金额约1.2亿元。在此过程中,发现凯邦公司法人梁洪永,在彭水、黔江开发承包工程中,通过拉拢干部,官商勾结,罔顾事实,混淆是非,骗取工程保证金、银行贷款等诸多违法乱纪之事,且严重损害了黔程公司的合法权益,影响社会稳定和执法的公平正义。

工程承包合同

行贿揽工程 转手获取暴利三亿多元

受贿者锒铛入狱,行贿者却逍遥法外,就会助长行贿者的侥幸心理,该挣的钱挣了,然后换个地方,瞄准下一个猎物,继续做他的工程、获他的利,让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调查核实过程中据黔程公司知情说:凯邦公司法人梁洪永曾给黔江区城投集团董事长张某某行贿人民币100万元,另外梁洪永牵头伙同其他企人业给张某某行贿970万元,通过黔江区城投集团承揽了黔江区行政中心、观音岩隧道、半山国际等多个建设工程,张某某利用国有企业为凯邦公司提供担保贷款7500万元,至今仍有5000万元未归还。梁洪永还通过国企重庆市彭水县兴农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重庆市彭水九黎旅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其担保贷款7500万元,至今仍有4000万元未偿还。导致国家财产遭受重大经济损失,受贿者张某某获有期徒刑二十年。

关于行贿的报道(黑体字)

从提供的媒体(来源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报道中看到确有梁洪永行贿的情况。

调查核实中还了解到,2020年8月,在彭水凯邦•两江城项目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凯邦公司法人梁洪永利用该项目与黔程公司签订了19亿元的工程总包合同,向黔程公司收取该项目一期、二期工程保证金6200万元(一期1200万元、二期5000万元),至今也未按合同约定退还。还诱骗黔程公司放弃工程款优先受偿权后,将巨额资金挪作他用,拒不支付工程款项,导致彭水凯邦项目停工,给黔程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收取保证金凭证

因黔程公司与凯邦公司存在经济纠纷,黔程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经重庆仲裁委裁决书[(2019)渝仲字1792号]裁定凯邦公司应支付工程进度款及逾期利息,凯邦公司对仲裁有异议向重庆市一中院提出撤销仲裁请求,但是重庆市一中院民事裁定书[(2021)01民特167号](经市高院审查)驳回了凯邦公司的请求。

法院驳撤仲请求后,梁洪永通过彭水建筑领域整治工作“专办”,在凯邦拖欠上亿元工程款分文未付、又未办理决算的情况下,为达到驱赶黔程公司出施工现场,贿赂经侦大队长方某某(已获刑)450万元人民币,强行把黔程公司驱离出施工现场,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手段获取相关人员隐私信息提供给梁洪永。同时,梁洪永还采取组织全公司员工及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等非法手段在有关新闻媒体上非法恶意攻击黔程公司相关人员,相关部门也未采取措施制止。

据知情人透露,梁洪永贿赂当地原住建委副主任(“专办”常务副主任)冉某某,通过安排冉某某的亲弟在凯邦公司分包工程获取巨额回报。冉某某为了帮助梁洪永,利用手中权利,在没任何事实根据的情况下,多次操纵当地住建委给黔程公司开具行政处罚通知书,又多次撤销,完全没有原则性可言,最终目的也是配合帮助梁洪永逃避该承担的债务责任。黔程公司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由于高院执行局下达彭水凯邦相关案件指定法院管辖,在住建委的干预下,不让黔程公司进行财产保全,导致凯邦公司拖欠的1.7亿元工程款一直得不执行。

现在石柱县人民法院在审理黔程公司不服彭水建委的行政处罚的发回重审的诉讼,黔程公司相信法院会秉公审理判决,还他们一个公道。

2020年1月17日发出的2019第00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0年3月17日发出的撤销2019第00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通知

 

在2020年8月,黔程公司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凯邦公司破产清算,2020年10月27日,当地政府向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发函对此案进行干预。函中载明:“凯邦•两江城项目已成功走出资金链断裂困境,目前项目建设有序推进,销售良好,已实现良性循环。若法院裁定进入破产程序必将严重影响到项目建设,不能继续偿还债务,不能如期交房,不能支付工程款及民工工资,建设也将停滞,将严重影响我县社会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恳请贵院在审理过程中充分考虑以上因素,支持我县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对于当地政府发这样的函件,有失法律的公平正义,黔程公司是无法理解的。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的通知〔2023〕1054号中要求: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分类采取行政处罚、督促整改、通报案例等措施,集中解决一批民营企业反映比较强烈的地方保护、所有制歧视等问题。加大对拖欠民营企业账款的清理力度,重点清理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审计部门接受民营企业反映的欠款线索,加强审计监督。分级畅通涉企投诉渠道,在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开设涉企问题征集专题公告,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投诉建议系统上开设涉企问题征集专栏,各地区结合自身实际,将涉企投诉事项纳入“12345”热线等政务服务平台,建立转办整改跟踪机制。

对于此事,我们将继续予以深度关注。(记者 锐虎)

原文地址:https://www.exjtimes.com/a/xinwen/minsheng/5160.html

【责任编辑:郭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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